本协议为有限责任公司marbleparettoA's ESSENTIALS(以下简称“商店”)提供的和服租赁、附带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我们网站上的信息和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公司”) 本使用条款是在使用本“条款等”的所有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制定的。与以下“条款等”)和本公司。
1.条款
1) 通过使用本服务或我们的网站,或进入我们的商店,您将被视为已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
2) 由于本条款在互联网上公布,因此即使您使用本网站以外的网站、访问本店、通过电话预订或使用本服务,也视为您同意本条款。
3) 如果本服务发生任何问题,应根据本条款等进行协商,本条款等中未规定的事项,应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来决定。
4) 本服务仅供个人享用,未经本公司事先许可,不得将本公司提供的和服用于商业目的。如果用户希望以这种方式使用该服务,用户必须在预订日期起至少提前5天联系该服务,公司将根据使用详情提示使用费等。
5)未租借和服的陪同客人(朋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等)不得入店。
6) 孕妇不得使用本服务。万一您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您怀孕了,而发生任何麻烦,本店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预订和取消
1) 当本公司接受用户的预订申请时,用户通过本网站的预订即视为已成立。即使由于公司或用户的通信状况或疏忽而无法收到预订接收通知,也同样适用。
2)如果用户在预订后希望取消预订,则从使用日期的前一天起收取50%的取消费用,使用当天则收取100%的取消费用。
3. 提供服务
1) 提供本服务的日期和时间以我们的网站等为准。如果提供本服务的日期或时间发生变更,我们将通过我们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
2) 本服务的使用费以我们网站上的规定为准。该服务的使用费可能因套餐而异。即使您通过我们的网站申请预订,使用费也可能会根据用户访问时的选择而变化。如果本服务的使用费用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不会提前通知。
3) 本服务的使用费应在使用当天以现金支付。
4) 如果当天的营业时间内未返回本服务,无论您是否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我们,都将收取我们网站上规定的延期费用。延期费用将在相关商店以现金支付。
5) 服务时间外不提供此项服务或寄存、领取行李。
6) 为确保用户及本店工作人员的安全,本服务仅在本店所在辖区2小时内发布大雨(山体滑坡、水灾)、洪水、暴风雨、暴风雪、大雪警报时使用如果在开始营业之前发出订单,则商店将关闭,并且将不提供此服务。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对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使用限制和禁止
1) 本公司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户使用本商店。即使预订完成后,我们也将拒绝使用该服务。
- 《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不正当行为法》(3年第77号法;以下简称“法律”);以及当其被认为会鼓励其活动或有助于其管理时。
- 店铺或员工实施暴力、威胁、勒索等胁迫行为,或要求超过合理范围的负担时,或店铺(无论是否由公司经营)曾有过类似行为时当认识到该行为是在 .
- 当存在对其他用户造成重大滋扰的风险时,或者当该人从事造成重大滋扰的行为时。
- 当你喝得太醉的时候。
- 如果您明显患有传染病,或者您患有任何其他可能通过感染而感染的疾病。
- 预订/合同内容(使用目的)与申请时不同,且提出明显虚假申请时。
- 拒绝同意本条款等时,或者公司判断违反本条款等时。
- 此外,被认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和道德时。
- 对于从事本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用户,本公司可以要求其离开商店,如果该等禁止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本公司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不予受理。
- 比普通行李更长或更重的物品
- 现金/贵重物品(护照、现金、驾照、身份证或类似物品、房屋/汽车钥匙、名贵服装、箱包、珠宝、手表、信用卡、现金卡、稀有物品)(昂贵物品或市场价值高的物品, ETC。)
- 昂贵的精密设备(个人电脑、数码相机、游戏机、平板电脑等)
- 爆炸性、易燃性或其他有潜在危险的物品
- 新鲜食品、冷冻食品、冷藏食品、水果蔬菜、鲜花以及容易漏水或变质的物品。
- 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物品(法律禁止使用的毒品、危险药物等)
- 客观或主观具有价值而本公司无法通过金钱补偿来保证的物品,例如纪念品或礼品。
- 容易破损、变形或变质的物品
- 不属于上述类别,但本公司认为难以保管的物品。
- 尽管有前款规定,如果用户希望将前款所列物品委托给本公司,则该物品的丢失(包括被盗)、损坏、漏水等,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情提前。
5. 用户留下的物品
1) 如果用户将物品遗留在本店,将按如下方式处理,并请用户事先予以确认。
- 贵重物品将被运送到距离商店最近的警察局。仅当用户在我们将物品送到警察局之前联系我们时,我们才会通过访问商店退回物品。退货不会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 对于贵重物品以外的遗留物品,如果我们在发现该物品后一周内没有收到用户的回复,该物品将被视为已被遗弃并被处理。如果用户在上述期限内联系我们,该物品将以邮寄、货到付款的方式退回。请注意,发货日期将由我们公司确定。
6.免责声明
1) 对于本服务因下列原因给用户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由于拥挤等原因导致本服务的提供延迟时。
- 由于恶劣天气、灾害、战争、事件导致的交通限制、流行病爆发等原因,我们无法向用户提供此项服务,而非我们的过错而迫使我们关闭或更改营业时间。
- 当本公司在我们的网站等上发布的图像的产品因库存状况等原因而无法购买时。
- 当和服、着装、发型等因有意的价值观与用户的期望不同时。
- 因市售(含市售)清洁剂、酒精、消毒除臭剂等而引起皮肤刺激、皮疹、感染等时。
- 穿衣、理发等过程中,因使用者的身体超出正常预期范围而导致使用者的身体或物品发生事故时。
- 由于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户的身体或店铺内的商品发生事故时。
- 另外,非本公司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时。
2)我司假设用户的行李寄存为衣物。对于因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丢失或损坏,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 客户未声明包含本条款 5-2) 规定的项目时。
- 像衣物一样精心管理
- 发生轻微损坏(划痕、割伤、凹痕、污垢)时
- 当用户将托运行李与其他用户的托运行李混淆时。
- 无论是否履行管理员职责,发生丢失或被盗时
- 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或战争而发生损失或损坏时。
- 此外,非因本公司的过错而发生损失或损坏时。
3) 即使因使用本服务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而本公司负责赔偿的,赔偿责任也仅限于实际损害金额,且不涵盖附带损害(电子损坏) )(包括设备上的内部数据),我们不对利润损失负责。
4) 行李寄存造成的损坏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件行李1日元(含税)。
7. 条款和条件的变更
1) 本公司可在本服务目的范围内根据需要变更本条款。
2) 如果公司修改本条款等,则修改后的内容和生效日期应在本条款或公司网站上公布,或以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告知用户。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8.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1) 本条款的管辖法律应以日本法律为基础。
2) 对于因使用本服务而发生的纠纷,用户与本公司应共同努力善意解决,如不能解决,则以东京地方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