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服/浴衣當天接受租借預訂!淺草站步行1分鐘!

可愛又便宜!淺草和服/浴衣出租

網上預約
電話
聯絡方式
前往交通方式

服務條款

本協議為有限責任公司marbleparettoA's ESSENTIALS(以下簡稱「商店」)提供的和服租賃、附帶服務(以下簡稱「服務」)、我們網站上的資訊和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公司」) 本使用條款是在使用本「條款等」的所有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之間所製定的。與以下「條款等」)及本公司。

1.條款

1) 透過使用本服務或我們的網站,或進入我們的商店,您將被視為已同意這些條款和條件。
2) 由於本條款已在網路上公佈,因此即使您使用本網站以外的網站、造訪本店、透過電話預訂或使用本服務,也視為您同意本條款。
3) 若本服務發生任何問題,應依本條款等進行協商,本條款等未規定的事項,應依民法等法律法規來決定。
4) 本服務僅供個人享用,未經本公司事先許可,不得將本公司提供的及服用於商業目的。如果用戶希望以這種方式使用該服務,用戶必須在預訂日期起至少提前5天聯絡該服務,本公司將根據使用詳情提示使用費等。
5)未租借和服的陪同客人(朋友、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等)不得入店。
6) 孕婦不得使用本服務。萬一您沒有事先告知我們您懷孕了,而發生任何麻煩,本店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2. 預訂和取消

1) 本公司接受使用者的預訂申請時,使用者透過本網站的預訂即視為已成立。即使因公司或用戶的通訊狀況或疏忽而無法收到預訂接收通知,也同樣適用。
2)如果用戶在預訂後希望取消預訂,則從使用日期的前一天起收取50%的取消費用,使用當天則收取100%的取消費用。

3. 提供服務

1) 提供本服務的日期和時間以我們的網站等為準。如果提供本服務的日期或時間變更,我們將透過我們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使用者。
2) 本服務的使用費以我們網站上的規定為準。該服務的使用費可能因套餐而異。即使您透過我們的網站申請預訂,使用費也可能會根據用戶造訪時的選擇而變化。若本服務的使用費用發生變化,本公司將不會事先通知。
3) 本服務的使用費應於使用當天以現金支付。
4) 如果當天的營業時間內未返回本服務,無論您是否提前透過電話等方式聯絡我們,都將收取我們網站上規定的延期費用。延期費用將在相關商店以現金支付。
5) 服務時間外不提供此服務或寄放、領取行李。
6) 為確保使用者及本店工作人員的安全,本服務僅在本店所在轄區2小時內發布大雨(山體滑坡、水災)、洪水、暴風雨、暴風雪、大雪警報時使用如果在開始營業之前發出訂單,則商店將關閉,並且將不提供此服務。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4. 使用限制和禁止

1) 本公司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者使用本商店。即使預訂完成後,我們也將拒絕使用該服務。

  1. 《防止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的不當行為法》(3年第77號法;以下簡稱「法律」);以及當其被認為會鼓勵其活動或有助於其管理時。
  2. 店鋪或員工實施暴力、威脅、勒索等脅迫行為,或要求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時,或店鋪(無論是否由公司經營)曾有過類似行為時當認識到該行為是在 .
  3. 當有對其他使用者造成重大滋擾的風險時,或當該人從事造成重大滋擾的行為時。
  4. 當你喝得太醉的時候。
  5. 如果您明顯患有傳染病,或者您患有任何其他可能透過感染而感染的疾病。
  6. 預訂/合約內容(使用目的)與申請時不同,且提出明顯虛假申請時。
  7. 拒絕同意本條款等時,或公司判斷違反本條款等時。
  8. 此外,當被認為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共秩序和道德時。
  9. 對於從事本公司規定的禁止行為的用戶,本公司可以要求其離開商店,如果該等禁止行為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本公司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不予受理。

  1. 比普通行李更長或更重的物品
  2. 現金/貴重物品(護照、現金、駕照、身分證或類似物品、房屋/汽車鑰匙、名貴服裝、箱包、珠寶、手錶、信用卡、現金卡、稀有物品)(昂貴物品或市場價值高的物品, ETC 。
  3. 昂貴的精密設備(個人電腦、數位相機、遊戲機、平板電腦等)
  4. 爆炸性、易燃性或其他有潛在危險的物品
  5. 新鮮食品、冷凍食品、冷藏食品、水果蔬菜、鮮花以及容易漏水或變質的物品。
  6. 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物品(法律禁止使用的毒品、危險藥物等)
  7. 客觀或主觀具有價值而本公司無法透過金錢補償來保證的物品,例如紀念品或禮品。
  8. 容易破損、變形或變質的物品
  9. 不屬於上述類別,但本公司認為難以保管的物品。
  10. 儘管有前款規定,如果用戶希望將前款所列物品委託給本公司,則該物品的遺失(包括被盜)、損壞、漏水等,用戶不承擔任何責任。

5. 用戶留下的物品

1) 若使用者將物品遺留在本店,將依下列方式處理,並請使用者事先確認。

  1. 貴重物品將被運送到距離商店最近的警察局。只有當用戶在我們將物品送到警察局之前聯繫我們時,我們才會透過訪問商店退回物品。退貨不會以郵寄方式進行。
  2. 對於貴重物品以外的遺留物品,如果我們在發現該物品後一周內沒有收到用戶的回复,該物品將被視為已被遺棄並被處理。如果用戶在上述期限內聯絡我們,該物品將以郵寄、貨到付款的方式退回。請注意,發貨日期將由我們公司決定。

6.免責聲明

1) 本服務因下列原因對使用者或第三方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1. 由於擁擠等原因導致本服務的提供延遲時。
  2. 由於惡劣天氣、災害、戰爭、事件導致的交通限制、流行病爆發等原因,我們無法向用戶提供此項服務,而非我們的過錯而迫使我們關閉或更改營業時間。
  3. 當本公司在我們的網站等上發布的圖像的產品因庫存狀況等原因而無法購買時。
  4. 當和服、穿著、髮型等因有意的價值觀與使用者的期望不同時。
  5. 因市售(含市售)清潔劑、酒精、消毒除臭劑等而引起皮膚刺激、皮疹、感染等時。
  6. 穿衣、理髮等過程中,因使用者的身體超出正常預期範圍而導致使用者的身體或物品發生事故時。
  7. 由於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用戶的身體或店內的商品發生事故時。
  8. 另外,非本公司的過錯造成的損害時。

2)我司假設用戶的行李寄存為衣物。對於因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遺失或損壞,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1. 客戶未聲明包含本條款 5-2) 規定的項目時。
  2. 像衣物一樣精心管理
  3. 發生輕微損壞(刮痕、割傷、凹痕、污垢)時
  4. 當用戶將托運行李與其他用戶的托運行李混淆時。
  5. 無論是否履行管理員職責,發生遺失或被竊時
  6. 因火災、自然災害或戰爭而發生損失或損壞時。
  7. 此外,非因本公司的過失而發生損失或損壞時。

3) 即使因使用本服務而對使用者或第三方造成損害而本公司負責賠償的,賠償責任也僅限於實際損害金額,且不涵蓋附帶損害(電子損壞) )(包括設備上的內部資料),我們不對利潤損失負責。
4) 行李寄存造成的損壞最高賠償金額為每件行李1日圓(含稅)。

7. 條款與條件的變更

1) 本公司可在本服務目的範圍內依需求變更本條款。
2) 若本公司修改本條款等,則修改後的內容和生效日期應在本條款或公司網站上公佈,或以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方式告知使用者。

8. 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1) 本條款的管轄法律應以日本法律為基礎。
2) 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發生的糾紛,使用者與本公司應共同努力善意解決,如不能解決,則以東京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頁面頂部